|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及加工贸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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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9-13 16:16 文章来源:云南省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及加工贸易
一、设备及零配件进口
需提交材料:
1、进口申请一份
2、与外商签定的进口合同
3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备注:如用自有资金(含企业税后利润、折旧、储备基金、发展基金)免税进口用于设备更新或维护的设备和配件,还需提交当年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复印件
二、涉证商品进口
(一)、进口配额管理商品
需提交材料
1、进口申请
2、与外商签定的进口合同
3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4、验资报告复印件
5、我厅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
(二)、自动进口许证管理商品
需提交材料
1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
2、与外商签定的进口合同
3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三、涉证出口商品
(一)、已正式设立的企业需提交材料:
1、配额申请报告
2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3、企业成立批复复印件
4、外商投资企业合同、章程(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)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
5、我厅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
备注:待以上材料齐备后,我厅专题向商务部申报,尚未成立的企业,但产品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商品,
(二)、尚未成立的企业,但产品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商品,需核准出口规模的项目提交材料:
1、配额申请报告
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3、我厅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
备注:待以上材料备齐后,我厅专题向商务部申报
四、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
办理程序
1、需向EDI中心办理网上授权、注册手续(联系电话3132812或3210110),授权之后再进行网上申报。
2、提交与外商签定的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合同。
3、如企业首次申请办理加工贸易,需提供当地外经贸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书。
4、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批准证变更需在网上填报,并提交与外商签定的变更合同。
5、若企业办理进口料件内销审批,需提供详细说明内销原因的申请及外商不再进口的书面证明。
五、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授权
需提供材料
1、批准证书复印件、企业法人卡、操作卡及授权部门办理清单。
六、出口型企业确认
需提供材料
1、申请
2、申请年度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复印件
3、若属代理出口,还需提供代理出口企业出具的代理出口证明。
七、出口退税及购买国产设备退税稽核
需提供材料
1、退税稽核表三份(要求单证齐全)
八、每年度进出口计划申报
需提供材料
1、申请
2、申请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3、根据目前商务部要求,各地州市及有关企业应在每年10月
15日前将次年的进出口计划上报省厅,由省厅汇总后报送商务部。
九、上述申请材料备齐,我厅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批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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